協議離婚的方式,根據現行的民法,離婚制度分為二種:兩願離婚與判決離婚。倘若夫妻感情不睦,夫妻都體認到婚姻再繼續下去已經沒有意義,那麼好聚好散,兩人可以兩願離婚的方式結束婚姻。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條,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,有兩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。
那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該怎麼寫呢?法律對此並無規定;為了避免離婚後在法律上還牽扯不清,建議妳將離婚後可能發生的法律關係變化瞭解清楚後,如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、子女監護權的問題,再與另一方討論並作成協議。
另外,有很多夫妻會因子女監護權或者財產分配問題無法達成協議,而遲遲不肯離婚。其實,您可以去做婚姻協商;或者雙方先去辦離婚,再就小孩歸誰監護問題,向法院提出酌定子女監護權之訴訟,法官會依子女最佳利益作出判決。
離婚協議書通常約定的內容有:
1. 子女監護權誰擁有徵信社
2. 子女生活費用誰來付
3. 協議探視子女之時間.
4. 夫妻財產之分配
5. 債務之載明(債權人或債務人)
6. 請求對方付贍養費 + 子女撫養費 (或是要求精神賠償)
新聞謹記!!
上市公司技嘉創辦人之一、現任青雲公司董事長柯聰源和太太的離婚官司結果出爐。當初柯聰源懷疑太太與他人有曖昧關係,因此協議離婚,還給了太太將近台幣一億元的贍養費,不料柯太太事後反悔,但法院經過三審,還是判決離婚有效。
青雲科技董座柯聰源91年9月表示,「兩岸的合作,把一些所謂的螞蟻雄兵結合起來,一起到國際市場開拓。」青雲科技董事長柯聰源長久以來努力拓展集團品牌,但最近卻傳出離婚官司。
柯聰源在民國78年結婚,不過94年底他發現太太疑似婚外情,因此請求簽字離婚,但是登記之後,柯太太以見證人,也就是她的黃姓男友沒有到場為理由,打官司申請離婚無效,但是法官經過三審,還是宣判離婚有效。
今年49歲的柯聰源畢業於明新工專,是技嘉的創辦人之一,也是現任青雲科技董事長。從傳統的電視機產業轉型到資訊家電領域,當初柯聰源把多數財產登記在太太名下,離婚協議書裡面特別註明必須歸還。
不過,柯聰源還是給了太太300萬美元,相當於一億元新台幣當做贍養費,對於官司柯聰源相當低調,青雲公司方面只說公關在開會,不願意發表任何意見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