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丈夫分居的伍姓婦人昨領走全家五口消費券,丈夫領券落空,向老婆索討遭拒,憤而向警方控告冒領。老婆被傳喚到警局時,老公後悔,但偽造文書罪屬公訴罪無法撤銷告訴,消費券意外地讓這對怨偶的情感雪上加霜。
住三民區五十歲伍姓婦人,昨一早就拿了包括丈夫在內的全家五口人身分證,前往戶籍地光武國小發放所領券。
已分居的黃姓丈夫前往領券被告知已被領走後,回家向老婆索討消費券,伍婦拒絕並表示消費券應由她支配使用。
黃某盛怒下,一狀告進覺民派出所,當警員傳喚伍婦到案偵訊時,黃某後悔,表示要撤銷告訴,但警員告知偽造文書是公訴罪不得撤告,讓這對早因情感、財務糾紛鬧分居的怨偶,感情更降至冰點。